全面小康路上,不能遗忘“普通农户”来源:福地句容 发布时间:2017/3/10 2540 【字体:大 中 小】
7日,记者电话连线正在北京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镇江市农科所原所长赵亚夫。这位57年如一日把农民放在心坎上的农业专家,201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认真履职,年年都在调研、实践的基础上,努力为农民发声。今年,他将 “普通农户”引入人们视线,发出了“全面小康路上,不能遗忘‘普通农户’”的声音。
什么是“普通农户”? 赵亚夫说,现在农村,富的农户有政策,他们作为新型经营主体享有很多国家的扶持政策,困难的农户也有各种扶贫政策。他所提的“普通农户”就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一个“中间群体”,这部分人是典型的分散小农,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在家种粮效益差,进城打工不适应,增加收入十分困难,想发展高效农业却不知道搞什么,缺资金、缺思路、缺技术,并且很难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 为什么要高度重视“普通农户”?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不能忽视了普通农户。要看到的是,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毕竟仍占大多数,这个情况在相当长时期内还难以根本改变”。赵亚夫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农村涌现出来的经营农业的企业家、经纪人,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他们在成为新的经营或服务主体的同时,也成了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既得利益群体。这样一来少数人的小康繁荣景象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占农村人口大多数的“普通农户”致富困惑。所以我们要把关注点继续扩大到“普通农户”,实现共同富裕,奔向高水平的全面小康。 如何带动“普通农户”? 赵亚夫的建议是通过组建合作社,打造农民自己的农业经营服务平台,把农村中占多数的“普通农户”组织起来,接受全方位服务,并真正成为经营主体。他认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应该成为“普通农户”的带头人,可以以行政村(社区)或乡镇为单位,成立按合作社法运作的农民合作社,在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下,联合起来搞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层次转换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善农村生产关系、提高农业生产力,依靠科技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生产出适应市场需要的农产品,并把农业延伸到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观光旅游,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 为农民“发声”,带农民致富。76岁的赵亚夫奋斗不止,一直在路上。 王 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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